灵武市人民检察院
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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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,加强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,近日,灵武市人民检察院“灵检青蓝讲堂”第四讲开课,检委会专职委员郭长有结合《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(试行)》《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指引(试行)》等相关规定,就如何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讲解。
一、全面综合评判,严格评查程序
案件质量评查作为保障检察机关“生产”合格、优质法治产品、检察产品的基本环节,在案件管理、监督纠错、提升办案品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,是强化“在办案中监督、在监督中办案”的重要举措,要坚持“严格依法、客观公正、效果导向”三个原则。
二、细化评查标准,指引规范办案
评查案件关键在“查”,重点在“评”,既评实体又评程序、既评事实认定又评法律适用等多方面评;初评与复评、单向评与双向评、内部评与外部评等多角度评,深刻结合形势和实践需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,确保客观公正。
三、深化结果运用,落实司法责任
问题整改,督促办案部门对评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正,增强案件质量评查的监管实效;类案研究,强调同类问题的研究、讲评、规范以及突出问题的专项分析,将个案问题提升为类案办理的指引,服务决策。
魏宏宇检察长进行了点评,并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出要求。指出,评查案件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,评查结论关乎案件处理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,关乎办案检察官的司法责任落实,要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不断提高办案质量,压实执法办案主体责任。